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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行推出个人电子汇款

手续费最高50元24小时到帐
1998-12-09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莫春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2月8日讯由邮局一统汇款天下的局面有可能被打破。从今天开始,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,可以通过建行实现从帐户到帐户的安全、快速的汇款,这是建行北京分行推出的个人电子汇款业务带来的便利。据悉,目前有24个省市的139个城市共计9199个网点开通了这一业务。

个人电子汇款业务是在商业银行汇兑业务基础上开发的一项新业务,它依靠建设银行先进的城市综合业务网络和资金汇划系统的联结,将汇款快速汇往异地收款人指定活期储蓄帐户或储蓄卡。个人电子汇款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以内的汇款,按汇款金额的1%收取手续费,5000元以上的汇款,统一收取50元手续费,办理汇款时,只提供收款人在建行通存通兑储蓄网点的活期储蓄帐户,填写汇款申请书,即可办理,汇款在24小时以内(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)可到达指定收款人的活期储蓄帐户。

据建行北京分行副行长梁军介绍,个人电子汇款业务是帐户到帐户的汇款,不是现金到现金,因此不仅速度快,而且非常安全。像外地学生、农工等这些在异地工作学习的人,汇款往来是经常的事,使用电子汇款非常方便。建行的电子汇款利用网点优势和技术支持。

使用提示

●客户只能向建行系统内开办个人电子汇款业务的城市行办理汇款,所提供的收款帐号必须是活期储蓄帐号。

●汇款帐户的存款余额应至少比汇款金额多出1元,在收款人未收到汇款前,汇款人不得将汇款帐户销户。

●客户汇款超过5万元的(不含5万元),必须分多笔汇出,汇款手续费也相应地按多笔收取。

●办理时应看清凭证填写要求,完整准确填写凭证要素,仔细核对无误,以保证资金及时到帐。

●汇款人应妥善保管客户回执联,以备办理查询、退汇之需。

●查询或退汇等特殊业务应在原受理网点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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